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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药品的取用

发布时间:2020-12-17 07:39 栏目:学习天地 发布单位:海原县第三中学 点击量:1017 【公开】

【化学药品的取用】三不”:不触不闻不尝

节约原则:如果没有说明用量,取用液体(1~ 2mL);固体只需盖满试管底部即可。

用剩的药品处理:不能放回原瓶不要随意丢弃要放入指定的容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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