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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以督导促提升 切实规范办园行为

  •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 2018-04-12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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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幼儿园办园行为,全面贯彻《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完善幼儿园评估制度,推动我县学前教育发展。贺兰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成立了督导评估小组,于3月27日-4月4日为期8天,对锦龙之家、师大辅仁、贺兰县幼儿园等19所公、民办幼儿园进行了办园行为督导评估。

    本次督导评估从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五个A级指标,28个B级指标,62个C级指标入手。通过查阅资料、实地察看、随访听取汇报等方式,依据观测点现场打分,并进行实地反馈。

    我县因县城规模不断扩大,学前教育不能适应社会对学前教育发展的需求。全县仅有公办幼儿园6所,民办幼儿园多达42所。受利益驱使,民办幼儿园呈增长趋势,但是办园规模、条件、师资力量、保教质量参差不齐,存在诸多问题:一是个别园硬件建设不足,室内、室外活动场地面积不够,玩具等活动器材短缺,图书种类及数量不足。二是民办园规模不一,发展极不均衡。三是学教活动存在小学化倾向。四是幼儿一日活动不规范,区角设置不明显。五是园长办园管理理念落后,能力不足,管理不到位。六是教师学历不达标,配备不齐全,培训短缺经费没保障。七是财务管理建账不规范。八是个别园安全、卫生状况堪忧。针对以上诸多问题,督导评估小组对被评估的幼儿园进行逐一考核指导,尤其对办园行为存在突出问题的幼儿园提出了整改意见。

本次督导评估将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的办园行为,对提高我县学前教育的办园质量有极大地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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