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件通知 公示公告

贺兰县2021年春季学期中小学转学公告

  •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 2021-01-27 15:55
  • 阅读 9152
分享到:

为确保我县2021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开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贺兰县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实施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贺兰县春季学期中小学转学工作定于1月28日开始网上登记,登记后按照短信通知办理相关手续。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学对象

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不得随意转学。因在贺兰县城购房或外来人员在贺兰县务工的,其子女可以申请转学。已在贺兰县县城学校就读的,不办理转学。

二、所需材料

(一)县城购房户:户口本、学生父亲或母亲的房产证(不动产证)。如住房贷款,一手房须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贷款合同、贷款凭证、契税发票;二手房须提供贷款合同、贷款凭证、契税发票;公证书不能作为转学的住房依据。

(二)无县城购房户:户口本、居住证、务工证明或营业执照。

三、转学流程

(一)网上登记

凡需要转入本县的中小学学生,须使用电脑端或手机端进入如愿入学平台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为1月28日至2月22日。电脑端:登录“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www.ycrxbm.cn)—选择“中小学中途转学登记”—选择“贺兰县”入口登记转学信息。手机端:打开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如愿入学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在下方菜单选择“银川市”—选择“银川中小学转学”—“贺兰县”入口登记转学信息。

123.png

(二)现场核验办理

信息登记完成后,按短信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复核转学材料,分配学校。没有在网上完成登记的,不予复核和办理转学。

(三)转入学校分配

教育体育局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综合学生住址、户籍及交通情况统筹安排,片区内学校年级无空余学位的,予以调剂分配到其他学校。

1.县城购房户——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分配至县城小学就读。

2.无县城购房户——根据学位情况,相对就近安排至五小、七小、八小、五星小学、奥莱小学(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就读。

四、转学规定

(一)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学校在接收转入学生前,应严格核查学生的学籍信息,避免通过转学变相留级。

(二)转入学生应服从教育体育局统一调配,如不到分配学校就读,将不再重新受理转学申请。

(三)中小学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接受转入学生。

(四)现场核验时,须转学学生及监护人携带“如愿入学服务平台”注册手机到指定地点,经工作人员查验“国务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行程码”,体温检测无异常的方可办理。

(五)高中转学:由高中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实施,家长可于开学一周后向辖区高中咨询办理,不进行网上登记。高一、高三年级不办理任何原因的转学。

特别提示:

1.前往现场办理转学手续前14日内如有宁夏省外旅居史的,须出具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以采样时间为准),否则不得进入核验工作区。

2.外地来贺人员须到所居住社区和辖区派出所进行双报备,并出示《双报备通知单》。

3.转入到我县各校(含农村学校)就读的学生均须依据此公告流程办理转学手续,学校不得私自接收学生。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1月27日


上一篇:贺兰县自主招聘中小学事业编教师面试公告 下一篇: 贺兰县自主招聘中小学事业编教师资格复审结

发布评论

还能输入 140

用户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