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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贺兰县2023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 2023-06-10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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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贺兰县2023年高中阶段招生

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

      

 

为进一步增强贺兰2023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在充分调研论证和征集教育系统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贺兰县2023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称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进行意见征集,请将您意见或建议于7月10日前发送到贺兰县教育体育局电子邮箱,邮箱号:hlxjytyj@163.com。

 

 

附件:贺兰县2023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征求

意见稿)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6月10

 


附件:

贺兰县2023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确保贺兰县2023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函〔2023〕154 号)、《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 年银川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银教发〔2023〕103 号)等文件精神按照自治区教育厅招生计划结合贺兰县生源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生任务

2023年普通高中计划招生1890人(含艺术体育特长班),其中,贺兰县第一中学计划招生1134人,共21个教学班(含1个艺术体育特长班)贺兰县第二高级中学计划招生756人,共14个教学班(含1个艺术体育特长班和贺兰县体育中心特长生)。职业高中(职业中专)计划招生1392人。

二、普通高中招生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录取原则,根据中考成绩和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各高中学校起始年级班额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班额招生。

(二)招生办法

1.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宁教基〔2018〕105号)相关要求和2023年教育厅下达贺兰县的招生计划,按照择优录取的方式分片招生。

2.贺兰县第一中学招收贺兰一中(五中校区)、贺兰二中达到高中录取分数线的九年级毕业生;贺兰县第二高级中学招收贺兰三中、贺兰四中达到高中录取分数线的九年级毕业生。若实际上线人数超出或不足学校招生计划,由县教育体育局统筹调剂。

3.艺术体育特长班专业测试由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录取由各高中学校组织实施。各校分别制定切实可行的录取方案,报教育体育局审核同意后在专业测试报名前向社会公拟录取名单要在学校进行公示并上报教育体育局高中学校自行打印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照顾政策

1.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以及符合条件的因公伤残公安子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军人的子女,以及烈士子女,中考总成绩加10分(以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市级以上公安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

2.现役军人在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以及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立二等功或2次三等功、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中考总成绩加8分。

3.少数民族(以户籍为准,凡有民族成分变更轨迹的,以当地宗教局审核结果为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以县级以上侨办、台办出具的证明原件等为审核依据)和现役军人驻一般地区部队子女,中考总成绩加5分。

4.残疾考生(须持有二代残疾证)在中考综合素质测试中对实际残疾所丧失能力的科目予以照顾,未在综合素质测试中予以照顾的,中考总成绩加5分。

5.国家综合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的照顾按照《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宁消〔202183号)执行。

6.贺兰二中考生3参加录取;贺兰三中考生5参加录取

7.建档立卡家庭8参加录取

根据国家和区市相关要求,符合上述加分政策的,选其最高一项加分条件计入中考总成绩,各加分条件之间不叠加不累计。  

以上照顾政策不适用于艺术体育特长班招生。

三、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招生

一)招生原则

1.将中等职业院校(含民办)招生工作统一纳入高中阶段招生工作中,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同部署、同安排,积极组织贺兰县各初中学校配合做好职业院校的招生工作。

2.以教育厅文件规定的区内外具有办学资质和办学许可证且专业有特色、办学声誉好、就业前景好的职业学校为主,力争让贺兰县未考入普通高中的学生100%进入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就读。

二)招生办法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招生有关要求,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报名的学生,在规定时间登录“宁夏中等职业学校暨技工学校招生管理平台(https://zzzs.nxzyjndsxt.com)”填报志愿,学校网上录取。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在贺兰县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各中学负责做好招生宣传和组织报名等工作,加强统筹指导,切实高中阶段招生工作

(二)严格工作流程。普通高中招生由教育体育局审查学生本人户口和相关证件,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须在正常录取前,提供相关证件、证明,逾期无效。高中新生录取后,由教育体育局将录取通知书发至考生所在初中学校,学校要及时发给考生本人。新生须在开学三日内持录取通知书、县级医院体检报告单、准考证到录取学校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学籍。学校将新生体检报告记入学生普通高中学籍档案。

(三)严肃招生纪律。未参加贺兰县中考的学生,不得录取到贺兰县普通高中就读(艺术体育特长班除外)。严禁各校设尖子班、重点班,严格按照要求控制班额。严禁在招生过程中搞区域间、学校间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中职志愿;严禁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中等职业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招生虚假不实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等违规违纪行为;严禁学校私自招生,未通过招生管理平台招录学生将不予注册学籍,切实维护招生的公平公正。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校要加大中职教育资助政策及兜底式资助建档立卡家庭学生(雨露计划)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宣传力度,坚持兜底招生原则,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等群体给予更多的关怀和帮助,不让一个学生因经济困难而放弃入学。要密切关注招生舆情,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对不实报道信息及时予以纠正和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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