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科教兴县和人才强县战略,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在喜迎自治区成立60周年之际,县委、政府决定在我国第34个教师节表彰一批“十佳校(园)长”、“十佳师德标兵”、“十佳教书育人楷模”、“十佳乡村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
表彰“十佳校(园)长”10名,“十佳师德标兵”10名,“十佳教书育人楷模”10名,“十佳乡村教师”10名,优秀班主任100名,优秀教师20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50名,共计390人。
二、评选范围
贺兰县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一线教师、班主任、校(园)长,学校管理人员、教育行政干部。
三、评选办法
1.按照客观公平、民主公开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各学校、幼儿园按照评选标准做好推荐、公示、上报工作,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2.人选的推荐和评选以教学第一线的教师为主,适当向农村中小学倾斜。
3.今年以来,获得区市人民政府及以上表彰的“十佳校(园)长”、“十佳师德标兵”、“十佳教书育人楷模”、“十佳乡村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的不再推选。
四、相关要求
1.各学校要成立第34个教师节庆祝活动领导小组。要突出活动主题,及早谋划、精心组织各项庆祝活动,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确保教师节系列庆祝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2.各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深入一线认真倾听教师的意见建议,帮助教师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在提高教师待遇、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关心教师身心健康等方面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广大教师安心从教、热心从教、舒心从教、静心从教,把尊师重教的各项具体措施落到实处。
3.各学校要以教师节庆祝活动为契机,结合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县委政府重视教育,关心教育,支持教育的各项重大举措,重点宣传党和政府为解决实际问题而出台的一系列教育惠民政策,让广大教师及群众真切感受到教育改革的新变化、新面貌,大力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社会氛围,确保广大教师过一个喜庆、祥和的节日。
4.各中小学、幼儿园务必于8月27日中午12:00前,将《十佳XXX登记表》、《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登记表》、个人事迹材料、汇总表Excel格式(电子版)报教育体育局党政办公室(联系人:惠欣,联系电话:0951-8061427,邮箱:731386793@qq.com)。
附件:1.贺兰县第34个教师节评优推荐名额分配表
2.贺兰县第34个教师节评优推荐条件
3.贺兰县2018年度“十佳XXX”登记表
4.贺兰县优秀(教师、班主任、教育工作者)登记表
5.贺兰县庆祝第34个教师节表彰汇总表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贺兰县第34个教师节评优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 号 | 学 校 | 十佳 校(园)长 | 十佳 师德 标兵 | 十佳教书育人楷模 | 十佳 乡村 教师 | 优秀 班主任 | 优秀 教师 | 优秀 教育 工作者 | |
1 | 贺兰一中 | 高中 | 8 | 18 | 2 | ||||
初中 | 1 | 7 | 13 | 2 | |||||
2 | 贺兰回中 | 1 | 7 | 14 | 2 | ||||
3 | 贺兰四中 | 1 | 9 | 19 | 2 | ||||
4 | 贺兰二中 | 1 | 8 | 17 | 2 | ||||
5 | 贺兰三中 | 1 | 1(限农村) | 4 | 10 | 2 | |||
6 | 贺兰一小 | 1 | 6 | 13 | 2 | ||||
7 | 贺兰二小 | 1 | 6 | 12 | 2 | ||||
8 | 贺兰回小 | 1 | 6 | 11 | 2 | ||||
9 | 贺兰三小 | 1 | 2 | 4 | 1 | ||||
10 | 贺兰四小 | 1 | 3 | 7 | 2 | ||||
11 | 贺兰五小 | 1 | 1 | 3 | 1 | ||||
12 | 贺兰六小 | 1 | 4 | 7 | 2 | ||||
13 | 德胜实验小学 | 1 | 1 | 1 | 1 | ||||
14 | 奥莱小学 | 1 | 1 | 1 | 1 | ||||
15 | 五星小学 | 1 | 1 | 1 | 1 | ||||
16 | 暖泉小学 | 1 | 1 | 2 | 2 | ||||
17 | 铁东小学 | 1 | 1 | 1 | |||||
18 | 铁西小学 | 1 | 1 | 2 | 3 | 2 | |||
19 | 金贵镇银光小学 | 1 | 1 | 3 | 5 | 2 | |||
20 | 金贵镇潘昶小学 | 1 | 1 | 2 | 1 | ||||
21 | 金贵镇新渠小学 | 1 | 2 | 1 | |||||
22 | 立岗镇立岗小学 | 1 | 1 | 1 | 2 | 1 | |||
23 | 立岗镇兰光小学 | 1 | 2 | 1 | |||||
24 | 立岗镇民乐小学 | 1 | 1 | 2 | 1 | ||||
25 | 常信乡常信小学 | 1 | 1 | 2 | 1 | ||||
26 | 洪广镇欣荣小学 | 1 | 1 | 3 | 1 | ||||
27 | 洪广镇金山小学 | 1 | 1 | 2 | 1 | ||||
28 | 局机关 | 7 | 3 | ||||||
29 | 县幼儿园教育集团 | 1 | 1(限农村) | 8 | 10 | 3 | |||
30 | 民办幼儿园 | 3 | 3 | 2 | |||||
合 计 | 10 | 10 | 10 | 10 | 100 | 200 | 50 |
附件2:
贺兰县第34个教师节评优推荐条件
一、“十佳校(园)长”评选条件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全局意识强,廉洁自律、作风民主、团结协作、尊重教师,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
2.认真规范办学行为,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贺兰县中小学校长(园长)工作纪律要求》。
3.作风严谨,实事求是、开拓进取、勇于创新、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学校各项工作有亮点、有特色,受到好评。
4.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较高的文化知识水平及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有较强的指导教育教学工作能力。
5.学校的校风正、教风好、学风浓,全校形成团结互助、尊师爱生、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良好风尚,社会声誉好。
6.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在提高教师素质、特别是在培养提高年青教师教学业务水平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关心教职工生活,千方百计地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
7.在教育体育局年度考核中综合成绩名列前茅。
8.全县公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
优秀校(园)长由教育体育局根据年度考核及工作成效决定。
二、“十佳师德标兵”评选条件
师德标兵人选要特别突出为人师表、行为世范。具有高尚师德,勤恳乐教,诚实守信,道德修养取法乎上,具备高尚人格魅力。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言行雅正、举止文明,维护社会正义,引领社会风尚。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热心公益,服务大众,传播中华优秀文化,自觉担当社会责任,有为国家富强、民族复兴服务的强烈意识和实际行动。家庭和谐,家风优良。在自然灾害、学校安全、突发事故等重大事件中挺身面出,积极应急处突,主动保护师生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向社会传播正能量,弘扬新时代教师良好形象者优先推选,
三、“十佳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条件
教书育人楷模人选要特别突出“教书”业绩和“育人”实效。具有扎实的知识功底、过硬的教学能力、勤勉的教学态度和科学的教学方法,长时间担任班主任,长期扎根教学一线,奉献三尺讲台,严谨治学,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取得优异教学成绩和学术成果。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切实做到仁而爱人、诲人不倦,用爱培育爱、激发爱、传播爱,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正对待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通过“言传”和“身教”给学生传授正确的道德观、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做学生锤炼品格、奉献祖国的引路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四、“十佳乡村教师”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体现高尚品德。
2.忠诚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师德高尚,言传身教,治学严谨,教学态度端正,能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有较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教学效果好,教育教学业绩突出。
3.关爱学生,工作中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尊重学生人格,教育思想民主,公平对待学生,不歧视学困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自觉维护学生权益,得到学生的爱戴和家长的好评。
4.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诚实守信,廉洁从教,严格遵守《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六不准”》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忌语》等规定,能以自己优秀的人格魅力影响学生,言行堪为师生的表率。没有乱发资料、有偿家教、违规办班、从事第二职业等行为。事迹典型、有代表性,能展现当代教师投身教育、默默耕耘、无私奉献、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风采。
五、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职业光荣感,政治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2.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班级管理模式、关心学生全面成长,善于调动各方面的教育力量,共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班级管理在本校或本地区有一定的影响力。
4.现在担任班主任工作,并且连续从事班主任工作三年以上,在班级管理、学生行为规范教育等方面有较好经验.
六、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积极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
2.具有强烈的职业光荣感、社会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奋献,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3.树立先进教育理念,自觉遵循教育规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牢固树立育人为本、育德为先的思想,全面关心学生成长,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因材施教,循循善诱,形成互相激励、教学相长的师生关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具有改革意识,富有创新精神,在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树立正确的育人观、质量观、人才观,在推进素质教育过程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能够主动学习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在教育教学中做出突出成绩,并受到广大教职工和家长的好评。
5.优秀教师必须从事教学工作三年以上,教学工作认真,有奉献精神,成绩突出,在中高考、小学学科质量检测中成绩居前列。
6.优秀教育工作者主要从学校书记、副校长、中层管理人员、教辅人员中产生。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1.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查处者。
2.师德表现不良者。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3.参与有偿家教或向学生推销资料者,在校外兼职任课者。
4.一学年内事假累积超过10天(含10天),病假累积超过30天(含30天)者。
5.参与群体越级上访者。
6.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者。
7.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任管理人员。
附件3:
贺兰县2018年度“十佳 ”登记表 | ||||||||
姓 名 | 性别 | 出 生 年 月 | 民族 | |||||
政 治 面 貌 | 学历 |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 教龄 | |||||
所在单位及职务 | ||||||||
主
要
事
迹 | ||||||||
主 要 教科研 成果和 获 奖 情 况 | |
本单位 推 荐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主管部 门评选 领导小 组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教育 工作领 导小组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此表一式两份正反页打印,请在表头注明所推荐奖项。 |
附件4:
贺兰县优秀(教师、班主任、教育工作者)登记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民 族 | |||||||
政 治 面 貌 | 学 历 |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 教 龄 | |||||||
所在单位及行政职务、 任教年级、学科 | ||||||||||
主
要
事
迹 | ||||||||||
本单位 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教育 体育局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 ||||||||||
附件5:
贺兰县庆祝第34个教师节表彰汇总表
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单 位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学历 | 教龄 |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 现任行政 职务 | 申报何种称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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