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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贺兰县庆祝第76个“六一”国际儿童节暨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 2026-03-17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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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深入落实“健康第一”教育理念,形成“班班有歌声、人人都参与”的良好氛围和常态化艺术展演机制,推动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全员参与的艺术展演展示活动,加强学校美育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贺兰县庆祝第76“六一”国际儿童节暨中小学生艺术展演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展演项目

班级小乐器、班级合唱、学生书画作品

二、展演办法

)班级小乐器展演办法及要求

1.参赛队伍必须以整建制班级为单位,人数不得少于本班学生人数95%。指挥和伴奏可以是本校师或本班学生。

2.比赛三个组别进行1-2年级为低段3-6年级为组、7-9年级为各学校要在5月15日前完成校级展演,每个学段择优选送一支队伍参加县级展演。各参赛队伍不允许出现借用外班学生现象,赛前核对学籍名单,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并予以通报。

3.县级展演每队演奏2首曲目,可以是教材内作品,也可以是自选作品。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以学生的演奏为主体, 无需做背景视频和伴奏音乐。

(二)班级合唱展演办法及要求

1.参赛队伍必须以整建制班级为单位,人数不得少于本班学生人数95%。另有钢琴伴奏1指挥1需为本校教师或学生)。

2.比赛分为初中组和小学组。各学校要于5月15日前完成校级展演,每校择优选送一支班级合唱队参加县级展演。各参赛队伍不允许出现借用外班学生现象,赛前核对学籍名单,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并予以通报。

3.参加县级展演的每支合唱队伍演唱2首歌曲,均为自选歌曲,要求是思想内容好、艺术水平高、传唱范围广、积极向上、适宜中小学生合唱的优秀歌曲,有条件的学校也可选唱原创或新创优秀作品。每队演出时不超过8分钟。

(三)美术作品展评选办法及要求

美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全县各中小学先进行校内遴选后自行装裱, 择优推荐美术作品统一展出。

1.绘画作品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为四尺整张宣纸(69cm×138cm)或者四尺对裁(69cm×69cm),其他画种尺寸为四开(40cm×60cm)。

2.书法、篆刻作品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为四尺宣纸(69cm×138cm)或者四尺对裁(34.5cm×138cm)统一竖式布局。

3.摄影作品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 4 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三、工作要求

1.小乐器和合唱比赛时间超时,从最后得分中直接扣除 0.5分;指挥不是本校教师或学生的,从最后得分中直接扣除 1分。

2.各校请于515日之前将班级小乐器和合唱参赛报名表及参赛班级学生名单电子版发送 1095373223@qq.com,并将合唱谱纸质版一式五份报送至贺兰县教学研究室303室。

3.班级小乐器和班级合唱县级比赛时间初步定于526日,上午为班级小乐器, 下午为班级合唱。比赛地点贺兰三小。

4.美术作品由各学校自行负责布展,校布展面积约为4 平方米,布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展评地点贺兰三小。

联系人:饶  0951-8066882    0951-8066882

 

附件1.班级小乐器比赛报名表

2.班级合唱比赛报名表

3.美术作品标签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2026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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