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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2018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9月4日起报名

  •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 2018-08-31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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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事项的通知》安排,我区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划定合格线。宁夏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全部采取纸笔考试形式进行,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日语、俄语、心理健康教育、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科学等18个学科;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日语、俄语、心理健康教育、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7个学科;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考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科,结合面试环节进行考查。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印发的《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精神,自2017年下半年起: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

  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申请报名参加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户籍或人事关系应在宁夏(人事档案关系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并按时缴纳社保)。宁夏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区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2016年(含)以后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毕业后申请教师资格应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宁夏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考生网上报名时间:9月4日8:30--9月9日18:30;网上确认时间:9月5日8:30--9月13日18:30;网上缴费时间:9月5日8:30--9月14日24:00;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29日8:30—11月3日18:00;笔试成绩查询时间为12月12日起,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本人成绩。

  考试(笔试)时间为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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