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知法、学法、守法,生活处处有法。那么,什么才是法呢?法,就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标准。法律时刻提醒着我们,并约束着我们的行为。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法典和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
学好民法典,点亮新生活。下面请听老师诵读《民法典》中的部分条文:
第六条【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八条【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九条【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作为新时代少年的我们,良好的素质更体现在一言一行,下面我提出几点倡议:
1.树立自律自强的规则意识,坚守班级管理的各项纪律,讲责任,有担当。
2.在学习上,自觉做好分内事,讲诚信、守本分。
3.行为举止要文明,爱护公物要周到,遵守学校规定,厉行节约,展现良好风貌。
同学们,在规则内做到最好是一种至高境界。因此,我号召同学们:要敬畏法律,遵守规则。学法知法懂法,事事讲法;守法用法护法,人人普法。学好民法典,让生活更加有底气。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加强食品安全依法治理,加快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共同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
2020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得四个最严,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自治区提出要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推动全区食品药品安全高质量发展,在全国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宁夏经验”。
让我们携起手来,你我共同参与共创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共创自治区全域 “食品药品安全区”。
2022年5月16日